我市一男子热心仗义,却因此摊上事了……
你知道吗?如果给他人担保贷款等,自己很可能会成为被执行人,我市一男子就当了三次“背锅侠”。
住在让胡路区的王先生热心仗义,对朋友的请求几乎是有求必应,多年来因给朋友担保贷款、借款或提供货款,已三次成为被执行人。
有一次,一个干工程的朋友因急需建筑材料没钱进货,王先生为他担保,其从建筑材料公司提走价值28万元的材料。
然而,王先生没想到自己会因此成为被执行人。此前,他已偿还了两笔替人担保产生的债务。
近日,王先生收到了龙凤区执行法院的告知书,通知他要执行一套房产,而这套房子实际上在离婚时已协议给前妻。
几年前,王先生与妻子离婚,将婚内置办的一处房屋给了妻子。因种种原因,两人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,导致执行法院查询到王先生名下的该财产后将其列为被执行财产。
针对王先生遇到的情况,黑龙江轩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庆峰称,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,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,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。王先生的离婚协议虽将房产分给前妻,但未办理过户手续,在法律上该房产仍可能被视为王先生的财产而被执行。
在此,烛火新闻提醒广大市民,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慎重考虑。要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、还款能力以及担保的具体责任范围等,切勿随意签字担保。对于已经离婚且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,应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,明确财产归属,避免因未及时办理手续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。债务人也应诚实守信,按时履行债务,避免让担保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。
责编:贾鑫宇
审核:代宝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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